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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一年爱心捐赠4亿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山的儿子    时间: 2006-11-5 01:12
标题: 深圳一年爱心捐赠4亿元
作者:陈晓薇 2006-11-2 14:22:00   今年市两会期间,本报对深圳慈善事业的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会后,政协把提案《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列为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昨日,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钟晓渝等就该提案办理情况到市民政局进行了视察。记者获悉,我市拟从组织网络、激励机制、优惠政策、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快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步伐,突破瓶颈问题。 深圳一年捐赠额约4亿元 深圳目前能动员的慈善力量有多大?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透露,据估算,深圳全社会一年的捐赠额约有4亿元。单从市慈善会的统计来看,去年市慈善会直接收到社会的善款就有1亿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各种捐款已达1.8亿元,而且深圳还有红十字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等慈善机构,以及余彭年等慈善家,应该说慈善源是丰富的,深圳人也是充满爱心的。 扶持民间慈善团体 在慈善事业发达的一些欧美国家,政府很少直接参与慈善事业,主力军来自民间。刘润华介绍,如果按人口拥有的民间组织数来算,西方发达国家每230人~360人就拥有一个民间组织;而在深圳,则是3万人才拥有一个民间组织。他认为,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民间组织的壮大,民间组织特别是民间公益性组织和社区组织,是构建公民社会过程中最重要的组织力量。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表示,我市将努力形成支持、扶持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登记管理方面,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可不设业务主管部门,其职责由登记管理机关和税务、会计部门直接行使;在税收方面,凡企业举办非公募基金会,免税应视同企业捐赠,予以同样的抵扣。 对慈善捐赠予以税前抵扣 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核心手段之一,刘润华坦言,国家税收政策虽然有优惠的规定,但退税的程序过于复杂和繁琐。 刘润华表示,市民政局将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将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考虑参照北京、上海的做法制定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地方政府权限内对慈善捐赠予以税前抵扣;二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普及,使捐赠人了解、掌握政策;三是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拟设立“鹏城慈善奖” 据悉,为弘扬慈善价值观,我市准备借鉴全国和其他兄弟省市的做法,在我市设立“鹏城慈善奖”,每年对在慈善公益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褒扬他们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和支持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所作出的贡献。通过建立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慈善回报激励机制,使捐赠人和志愿者的付出得到社会高尚、适时、雅致的认可,调动捐赠人和志愿者投身慈善工作的积极性。 先行出台政策代替立法 随着社会进步和慈善事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现有相关政策法规越来越难以适应,有关参与慈善事业的进入、退出、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融投资行为和慈善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均无章可依。完善健全慈善法律法规,成为社会普遍呼吁的问题。 市民政局在提案答复中认为,考虑到国家目前正在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而我市近期立法条件尚未成熟,相比之下,出台政策的周期短,难度也较小,因此,先行出台相关政策比较切合实际。据透露,近期,市民政局正组织对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争取早日制定出台有关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 安哥    时间: 2006-11-5 09:33
爽咯!可惜我们没有一分钱!
作者: 歪风凜凜    时间: 2006-11-5 09:43
支持慈善团体
作者: 林创波    时间: 2006-11-5 13:46
向你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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