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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重奖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龙湾    时间: 2008-9-2 10:34
标题: 我市重奖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
(发布日期:2008-08-29)

我市重奖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

8月26日,市公安局举行发放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奖金仪式暨维稳工作座谈会,重奖那些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云浮市公安局驻罗定工作组彭勇副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谷剑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京林,市政法委、人大法工委、公安局以及罗城镇、附城镇、素龙镇有关领导、居委会书记,受奖群众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和座谈会。

据介绍,为了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建平安和谐罗定,市公安机关推出以下奖励打击犯罪有功人员措施:1、抓获抢劫、抢夺、盗窃机动车辆和入室盗窃犯罪分子,每名奖励2000元;2、抓获非法携带枪支者,每名奖励2000元;3、抓获吸食毒品人员,每名奖励200元;4、及时、准确提供有价值的犯罪线索,每起奖励500至20000元。

仪式上,彭勇、谷剑锋、赖京林等领导向3位参与打击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代表发放了每人2000元的奖励金。

在简短颁奖仪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搞好城区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座谈,大家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在听取各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谷剑锋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针对目前违法犯罪活动突出问题,加大对治安巡逻力度,加快推进建设治安联防大队和科技强警步伐,完善治安监控系统,对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场所、企业进行监控,做到快速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加大公安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谷剑锋强调,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凡参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经查证属实,均可获得现金奖励。

赖京林在讲话中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加强公安队伍和联防大队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共同构建一个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梁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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