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志愿者不等于免费劳动力
<H1 id=artibodyTitle><FONT size=4>评论:志愿者不等于免费劳动力</FONT></H1><P> </P>
<DIV class=artInfo><FONT size=4><SPAN id=art_source>http://gongyi.sina.com.cn</SPAN> <SPAN id=pub_date>2009年11月02日15:10</SPAN> <SPAN id=media_name><FONT color=#cc0000>广州日报</FONT></SPAN></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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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artInfo><FONT color=#cc0000 size=4><SPAN></SPAN></FONT> </DIV><!-- 正文内容 begin --><!--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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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4> 近日,在深圳举行的中国杯帆赛上,近百名志愿者纷纷发出这样的感慨“我们是提供志愿服务的,不是来当临时工的,超强度、重体力活不应该让我们干!”时下,<FONT color=red><STRONG>有很多不规范的组织或者团体胡乱使用志愿者,让志愿者去担任本不应该由志愿者和义工担任的工作,成为免费劳动力,有的还组织志愿者充当“托”的角色。</STRONG></FONT>在中国杯帆船发布会上,很多志愿者就身兼数职,甚至“志愿”担纲记者发问。</FONT></P>
<P><FONT size=4> <FONT color=blue><STRONG>志愿者原本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不为任何物质报酬而从事着社会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免费服务,无私贡献着个人的时间及精力。遗憾的是,志愿者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着被人当做“免费劳动力”的尴尬和困惑。</STRONG></FONT>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志愿者都不是也不应当成为服务对象降低成本的工具。</FONT></P>
<P><FONT size=4> 要实现志愿行动的可持续发展,仅凭热情与赞扬显然不够。从法律处角度看,要完善志愿者工作的法规建设,树立志愿者行动的规则意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公益、商业活动下志愿者服务的细则。对于商业化氛围浓厚的活动要明确志愿者的基本权利、提供公正的社会待遇以及对其行为成本的适当补偿等方面;从道德角度看,一个人愿意为他人提供自愿服务,表明志愿者的高尚道德。如果被帮助者不能给予提供帮助的人以基本的尊重,这种帮助也就失去了意义。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这个简单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志愿者服务。此外,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解惑的同时对变相的“志愿活动”予以打击。 </FONT></P>
<P><FONT size=4>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全国累计已有超过2.68亿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大型活动、海外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达2511万多人。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只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成为一种社会整体行动。某种程度上,志愿行动的发达程度可以用来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FONT></P>
<P><FONT size=4>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如加拿大、美国、波兰等都已先后制定了专门的志愿服务法律,我国部分省、市虽然也颁布了地方社区志愿服务条例或规章,但在全国性的法律制度中却对志愿服务无十分明确的态度,也无相应的行为规则。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志愿服务法》能横空出世,希望法律中能明确指出:“志愿者≠免费劳动力”,更希望职能部门对变相的“志愿活动”说“NO!”。</FONT></P>
<P><FONT size=4> 随着志愿者行动的深入开展,志愿者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充溢社会,让我们充分尊重志愿者,并努力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去。(文/余薛庆)</FONT> </P></DIV> 9494,同意!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志愿服务法》能横空出世,希望法律中能明确指出:“志愿者≠免费劳动力”,更希望职能部门对变相的“志愿活动”说“NO!”。 <P>原帖由 <I>因为有你</I> 于 2009-11-6 13:42 发表 <A href="http://www.wr0766.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319&ptid=23432"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wr0766.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志愿服务法》能横空出世,希望法律中能明确指出:“志愿者≠免费劳动力”,更希望职能部门对变相的“志愿活动”说“N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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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支持,我们只是志愿者,不是免费劳动力,我们有说“NO”的权利吗?</P> 志愿者原本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不为任何物质报酬而从事着社会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免费服务,无私贡献着个人的时间及精力。:victory: 我们只是志愿者而不是免费的劳动者。 支持!志愿者不是免费劳动力:victory: 这才是与国际接轨!:loveliness: 对。不等同 就迷罗;凡事有个度 志愿者精神将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充溢社会,让我们充分尊重志愿者,并努力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去。愿;人人都献出一点点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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