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与义工的概念
<P><FONT size=4>志愿者与义工的概念</FONT></P><P><FONT size=4></FONT> </P>
<P><FONT size=4> “志愿者”(英语为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是不受私人得益的驱使、不受法律强制,是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FONT></P>
<P><FONT size=4>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FONT></P> 早知啦````````` 为自己的帖子再顶一下:victory: 志愿者真棒!:time: 明白。志愿者真棒!: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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